家长朋友您们好!
连日来,西安、吉林等地相继出现幼儿园违法给幼儿喂食“病毒灵”事件,引起社会各界关注。茌平县实验幼儿园在此向广大家长承诺:我园以往从未、今后也绝不擅自给幼儿违规群体服药。
为保障幼儿在园期间安全服药,根据卫生保健部门要求,特做如下规定:
1、中药、保健品(包括钙片、维生素、自带保健汤水等)一律不予喂服。
2、在园服药需交病历或处方复印件,否则不予服药。
3、因我园只提供午餐,所以只接受在园就餐幼儿中午服用的当天分量的药品。
4、幼儿需服药时,请家长来园前写好纸条(内容包括幼儿姓名,药品名称,服用时间、剂量、方法)与药品一起用白色透明袋装好,方便老师核对。
入园后,家长须在喂药登记表上认真填写幼儿姓名、病症、所带药品名称、服用剂量、家长姓名并向当班老师交代清楚。
5、严禁将药放在幼儿书包或口袋内,让幼儿自己服用,否则后果自负。
6、保证委托用药的药品未过期、未变质,幼儿对委托药物无过敏史,家长已了解所委托药物的毒性、副作用及不良反应。
7、如因自身情况(时间紧张、书写困难等)未能填写喂药登记表的,幼儿园将不予喂药,敬请见谅。
8、需长期服治疗药物的,请向幼儿园医务室出示医生证明。
以上规定自2014年3月27日起执行。让我们家园携手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!感谢家长朋友们的理解与支持!
班级: 幼儿姓名: 家长签名:
茌平县实验幼儿园
2014年3月26日 |